
江西:我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08-29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联合举行秸杆禁烧和建筑扬尘治理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负责同志发布和介绍秸秆禁烧情况,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人民网、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20余家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提问。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开展扬尘检查7500余次,下达建筑工地限期整改通知9000余份,对484个建筑工地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度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显示,全省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72.6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大气十条”73.2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全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遏制。
据介绍,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深入推进。一方面,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一是我省加快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法治化进程,《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在今年8月1日颁布实施,从法律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部门职责、工作重点、治理标准和监督检查要求。二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制度化机制基本形成,全省各地住建部门制定了工作细化方案,将扬尘治理监督检查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省住建厅每年还会开展不少于四次扬尘治理工作监督检查。三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明确了建筑工程各方主体扬尘治理责任。
另一方面,我省各级住建部门多措并举,推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深入开展。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一个摄像头治理”、“休克疗法”、“开复工验收制度”等重要举措,萍乡市建立了扬尘治理黑红榜单制度,南昌市注重部门联动,宜春市多次组织扬尘治理示范工地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我省扬尘治理工作水平。此外,针对部分市县对扬尘治理重视程度不足,推进力度不够,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的问题,省住建厅将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住建领域扬尘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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