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立法引领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09-03
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行业法规制度建设。每年,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都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出台实施,为行业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
精准谋划项目
打主动仗、打有准备之仗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法规制度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立法为引领,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
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湖北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谋划储备立法项目,打主动仗、打有准备之仗。截至目前,该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已有7个涉及民生和绿色生态建设的项目纳入省人大、省政府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或立法项目库,为有序推进房城乡建设事业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聚焦热点难点
立急需的法、立管用的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急用先行、问题导向,坚持民生优先、生态优先,把宝贵的立法资源用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急需的突出问题上。
该厅提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就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车库车位管理等关键问题的创新解决作出制度安排,就如何把握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等问题作出顶层设计。
下一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针对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城乡垃圾治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立法工作。
完善配套制度
确保法规可实施、可操作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为确保已出台实施的法规可落地、可操作,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但通过媒体宣传、领导撰文、专家解读、组织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贯彻,而且注重跟踪实施效果,并针对具体问题出台落实措施,将法条细化、深化。
为给广大群众释疑解惑,经请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同意,目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组织编写《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解读,已会同工商、物价部门制定出台了物业服务5个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精准指导法规实施。
近年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通过配套制度的完善,打通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在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和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活动中,该厅把物业管理作为重点课题,由厅主要领导领衔,先后赴武汉、咸宁、潜江等市10多个物业小区走访群众,实地调研,聚焦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上楼难、停车难等突出问题,拟制定加强物业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实施中的二次供水管理难题,该厅争取将《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纳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
坚持上下联动
注重立法的实践性、基础性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具有地方性强的特点,各地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资源条件各不相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多,在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存在制度供给不足等问题,但是短时间内推进省级立法工作条件还不成熟。
为解决这一问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鼓励并指导各地抓住《立法法》赋予设区城市立法权的机遇,结合实际,先行一步,开展立法探索。如荆门、孝感等市在全国设区城市较早出台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法规,破解城市管理长期借法执法的难题;荆州市关于古城保护、十堰市和黄石市关于工业遗产保护、襄阳市和宜昌市关于城乡垃圾治理、黄冈市关于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等立法尝试,为省级层面立法积累了经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这些立法实践中寻找“最大公约数”,积极推进省级立法。
下一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有序推进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在落实“一个立法项目一名厅领导牵头、一套专班负责”的工作机制中,按照轻重缓急,逐个排出时间表、制定施工图,及早开展项目调研、资料准备、草案编写等工作,力求成熟一个、提请审议一个。围绕城市执法管理、城乡污水垃圾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找准立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吸收各方智慧立良法、促善治,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