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顶“安全生产总责”达摩之剑,EPC要重点抓这8个方面的工作
07-04
导语: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他与每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都息息相关。
根据有关调查统计,全国95%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违法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生产标准等引起的,归根结底就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不重视或者是习惯性违章的侥幸心理。
对以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总承包单位统筹各分包单位去落实,要充分认识到“没有安全一切等于零”的底线重要性,厘清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做好事先的预防措施和过程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是最基本的要求
1)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即使分包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并不意味着安全管理责任能全部转移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依然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强制性保险须及时缴纳
1)总承包单位须以自身名义购买强制性保险,强制性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分包单位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重视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1)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分包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分包单位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及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
督促施工分包单位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审核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安排专职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2)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要认真组织技术交底
施工前应督促分包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总承包单位宜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切莫让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
要加强分包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
并监督执行
1)应在施工区域内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方可向外排放,不得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污水排水管线或临近的河道、沟渠(污染河道是违法行为);
2)施工区域的裸露地表要采取一定的临时覆盖措施,如临时绿化或临时苫盖,无法临时覆盖的施工区域要不定期清扫或向高空喷雾洒水抑制扬尘;
3)城区或集镇区的施工区域尽量采取封闭式措施围挡;
4)城区或集镇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居住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禁止夜间(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
5)固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按项目所在地的城管管理规定处置(随意倾倒垃圾被发现是要列入企业不良信用监管平台的)。
重视安全生产过程检查
并及时督促有效整改
对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单位而言,管理的高风险并没有带来利润的高收益,因此,务必要重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落实,稍有疏忽,就会损失掉微薄的“设计费和管理费”,甚至会搭上单位和个人的前途。
要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
分包单位未在现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
作业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装备不齐备或质量不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无专职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未对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且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
使用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
交叉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或无专职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现场安全警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符合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要及时
1)分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如实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分包单位应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抢救遇险人员,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3)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减低或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
(工程总承包之家)